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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在路边看到一只猫头鹰,好像受伤了,飞不起来。你们能帮帮它吗?”6月6日晚上9点左右,市民张先生路过南京上元门地铁站时,偶遇一只受伤的小猫头鹰,于是向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宝塔桥派出所报警求助。
民警迅速出警到现场,看到一只全身褐色的小猫头鹰正蜷缩在栏杆上,不时发出“咕咕”的叫声。它偶尔晃动身体,似乎想飞但没能飞起,只好瞪着圆圆的眼睛,机警地看着四周。民警猜测,小猫头鹰可能是受伤了,于是先将小家伙带回派出所,找来食物和水喂养。
经初步检查,小猫头鹰的腿部有轻微伤,为避免其伤势加重,民警立即联系了红山动物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,当晚将猫头鹰送了过去。有趣的是,经过和民警几个小时的相处,小猫头鹰对民警挺依赖,牢牢地扒着民警的手臂不放,在场的人都被这个小动物“萌”化了。
无独有偶,6月11日晚,住在凤凰西街的刘先生听到窗台外有鸟叫声。他刚打开窗户,一只鸟飞进了屋。刘先生定睛一看,原来是一只小猫头鹰。小猫头鹰似乎受伤了,任凭刘先生怎么赶都飞不走,于是刘先生报了警。
接到报警后,汉中门派出所民警李春晓立即携带救助设备前往现场。经初步观察,这只猫头鹰幼崽精神状态欠佳,但身上无明显外伤,于是将其装入笼中,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。次日清晨,民警将这只小猫头鹰送往红山动物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。工作人员表示,每年的3至6月份是猫头鹰繁殖的季节,猫头鹰幼崽在刚学飞翔时,总会有跌落受伤或迷路的情况。工作人员会暂时收留它们,待其具有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后,再放归山林。
民警提示,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,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,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。市民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在非栖息地,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,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或者联系林业部门,切勿盲目捕捉或者饲养。
通讯员 鼓公宣 王静宇 李春晓 现代快报+记者 顾元森
通讯员供图
(校对 张静超)